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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细则(暂行)

发表时间:2019-11-20 21:36:41

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我院“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优先在“艺术学”五个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有艺术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者也可申报。

二、选拔对象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017级和2018级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两名原硕士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意见(1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与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 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4.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表现出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取得本专业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考虑。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博连读学生的报名选拔及学生申诉处理,同时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工作选拔细则并在本单位网上公示。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4.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对于跨一级学科申报的申请人,考核小组应通过面试或笔试的形式对申请人所申报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科研潜质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最终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5.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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