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复试办法
(一)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和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前期研究成果满分80分,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20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打分标准如下。
1、前期研究成果
考生须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及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由学院进行审核、打分,其中科研成果满分50分,硕士毕业论文满分30分。
(1)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根据河北大学规定,报考定向类型的考生须在本学科门类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非定向考生不做此要求。所有成果均需确保真实性,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存在造假现象,则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科研项目及科研获奖的级别根据河北大学社科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分类及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分为CSSCI、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普通刊物三个等级。各等级计分标准如下表:
论文级别 |
第一/通讯作者 |
第二作者 |
CSSCI |
8 |
4 |
北大核心 CSSCI扩展版 |
4 |
2 |
普通刊物 |
1 |
0.5 |
注1:与硕士指导教师合作发表的学术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则按考生为第一作者计分。
注2:刊物级别按照论文发表时刊物所属级别确定。
注3:如考生提交符合要求的外文期刊论文,论文级别和分值由导师考核小组根据河北大学科研成果认定标准予以综合评定。
注4:考生须提供期刊原件和期刊复印件(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课题每项15分,主持省部级课题每项8分。
③科研获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每项10分,二等奖每项8分,三等奖每项4分)。只计算排名第一的科研成果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由导师考核小组集体评定分数。
④艺术创作或艺术创意成果。由导师考核小组集体评定分数。
⑤科研成果计分方法
将所有考生科研成果按照计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满分50分,量化打分结果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不再累加。
(2)硕士论文计分办法
由艺术学院导师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硕士论文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给出成绩。满分30分。
(3)前期研究成果成绩汇总
前期研究成果成绩=科研成果成绩+硕士论文成绩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交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对考生攻读博士期间计划开展的研究选题(包括选题缘由或研究意义、选题涉及领域的学术动态、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艺术学院导师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进行评审,并给出成绩(满分为20分),报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3、学术水平审核成绩汇总
学术水平成绩=前期研究成果成绩+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成绩
(二)复试面试(100分)
1、复试面试考核要求
艺术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水平、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艺术学理论博士学位的学术基础。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道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道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的相关问题。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复试面试成绩计分办法
面试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面试表现现场打分,分A票和B票,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B票个数×40%)。
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分值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B票分值相加÷B票个数)。
四、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060;
电子邮箱:hbuart @163.com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