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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9-19 23:45:44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2/2013 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 2014 4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12/2013 学年度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各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候选论文。
二、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 2012 9 1 2013 8 31 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非涉密学位论文。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论文不得参评。
三、推荐名额: 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额不限;硕士学位授权点每专业或领域推荐 1~2 篇学位论文,在推荐名额内可推荐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时将对专业学位论文给予重点考虑。
四、材料报送:
请于 2014 9 29 日中午 12 点前 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1 、学位论文每篇一式 3 份。(不要以书代替论文)
2 、河北省优秀博士 / 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1 2 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代表性成果、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 3 份单独附在论文后面。
3 、请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文档, 发送至xueweiban2003@www.makeupbyann.com 邮箱:
1 )优秀博士 / 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 )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附件 4
3 )优秀博士 / 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数据库;(附件 8 9
5 、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及数据库结构说明;(见附件 5 6
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和水平,各单位在报送论文时,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1 、对于评选范围规定的学年度参评的博士 / 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 2014 8 31 前)获得,且最多只能填写 5 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
2 、请认真核对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确保学科代码及名称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送审。
3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11 3 月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 年)》(见学位办网页常置信息栏)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7 6 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 信息服务 中查阅。
4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 0502 )的学位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 5000 字的详细中文摘要(装订在材料报送要求二后,格式见附件 7 )。
5 、请按优先次序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

六、附件

附件 1. 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 2. 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 4. 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
附件 5.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文档的命名格式、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
附件 6.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文档的命名格式、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
附件 7. 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学位论文其中文摘要格式
附件 8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简况汇总数据库模板
附件 9.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简况汇总数据库模板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4 9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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