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保定市优秀大学生、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13 15:56:01

各院系团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团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才、理性报国”的良好形象,本着围绕高校团委育人的根本目标,做好学校战线“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工作,树立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奉献社会,为建设“京畿重地 善美保定”,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现推荐我校大学生参加共青团保定市委、保定市学生联合会联合开展的优秀大学生、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活动,并在2017年“五四”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4月至5月
 二、评选对象
  河北大学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大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关心国家前途命运,重视时事政治学习,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
  3.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生活,热爱劳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公德正派,是志愿者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二)优秀大学生标兵: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理论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
  2.对待学业精益求精,成才意识强烈,学习刻苦而有韧劲,成绩优秀,并在科技、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某个方面有突出成绩,曾获过市级以上奖励。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市级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称号获得者;“挑战杯”省、市级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者;在省、市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3.热爱人生,有极强的进取精神,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责任感。
  4.在学生中威信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待人诚实谦虚,做事实事求是,品格高,顾全大局,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能主动维护集体和他人利益。
 (三)自强自立大学生: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成才意识强烈,身处逆境而不屈,面对困难而不挠,学习刻苦,意志坚强。
  3.热爱劳动,乐观向上,对物质上的贫乏不等不靠,对别人的帮助不卑不亢,具有 良好的心理品质。
  4.能将社会等各方面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化作自强不息的动力,并更加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报阶段。先由各院系在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综合平衡,好中选优,将优秀学生选拔、推荐到校团委,每个院系推荐1-2名(不分类别),并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参评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2.学校评审阶段。校团委对各院系所有推报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最后,经研究确定我校推荐上报人选,其中,“优秀大学生”候选名额16名,“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大学生”候选名额各3名,并在校团委弘毅网站进行公示。
  3.团市委评选阶段。团市委、市学联进行综合评估后,从推荐人选中以差额的方式择优确定“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大学生”各10名,其他推荐候选人授予“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其中,“优秀大学生标兵“由校团委进行推荐,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共同评选产生,评选将在保定市学联公众微信平台“保定学联”上进行发布,请各院系师生进行关注。关注方式:查找微信公众号“保定学联”,关注时请注明学校名称,以便进行分组。
网络评选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7日。
  4.团市委公示阶段。对评选出的“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大学生”候选人在保定团市委网站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递补。
  5.表彰奖励。由主办单位联合进行表彰,评选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拟在 “五四”期间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各学校宣传阵地等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部署,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依据评选范围和条件,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考察、审核工作,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
  2.各院系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与学校已经开展的各类评优活动结合起来,在校内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大学生积极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注意发现、挖掘典型,宣传优秀事迹,为大学生树立榜样,力争在校园内形成“学典型,争先进”的氛围。
  3.各院系团委务必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候选人推荐表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通讯稿形式,一式二份,附送电子版)、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照片(候选人需报送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2张,其中“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大学生”需另附5寸彩色工作、生活照1张)。
  联系人:王东兴
  联系电话:0312—5977031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一:保定市“标兵、优秀、自强自立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二:保定市”标兵、优秀、自强自立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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