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学校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现有工作人员三人:
处长:卢海滨
经济审计业务人员:刘慧莹
工程审计业务人员:王艳春
审计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议、决定情况进行审计;
2.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学校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9.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处主要历史沿革
1988年4月, 学校设立监察审计处。
1993年5月, 学校设立监察处,与纪委合署办公,审计处独立设置。
2000年3月, 学校进行内部机构改革,审计处与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
2019年10月,学校对校内机构进行调整,审计处与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2023年10月,按照学校党委《关于校内机构设置的通知》(校党字〔2023〕48号),审计处独立设置,不再与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