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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通知公告
2023-12-04 17:07:38 来源:本站原创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的进行,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院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1.面向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硕士点进行选拔。

2.我校在读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定向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我院硕博连读生的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127日上午10点前。

2.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请于2023127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序后装入档案袋)交至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研究生办公室(临街楼2单元32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75801993@qq.com,材料按顺序排序后扫描成一个pdf发送。

3.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4.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及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应当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进展情况(采用ppt演示的方式),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复试纸质记录及相关材料留存3年备查。

5.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通过审核确定的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将所有申请人复试成绩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3124


附件:
1、附件1:2024年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收专业及导师.xls
2、附件2: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3、附件3: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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