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学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和学校管理的要求,拟订学校经济政策、财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办法,以规范校内经济行为,维护学校财经秩序,保障学校的财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分析,并提出调整方案供学校决策。
3、编报财务决算,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4、负责教育收费的执收和管理,负责各类收费票证的管理,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日常财务收支业务,真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按期编报财务报表,提供准确财务信息。
6、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报表等工作。
7、接受学校委托,代管其他部门的会计记账、编制报表等工作。
8、负责工商学院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以及会计核算等日常财务收支业务。
9、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10、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人事部门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1、负责学校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保障学校财务信息的安全。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 河北大学财务处
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