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财务报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方案》(校财字〔2018〕2号)工作安排,目前已按新制度核算要求,初步完成各项转换和对接工作。现就2019年财务报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19年3月13日起,开始办理报销业务。

二、报销方式

1.师生可就近到各校区财务报账大厅,或选择通过网报凭单自助投递机,采用投递方式办理报销业务。

2.2019年,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继续提供上门收单服务。业务量集中的学院(部门)可提前预约,我处将派专人上门审核、收取报销票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19年财务系统中部门、项目编码进行了调整,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可登陆“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具体情况,如有问题可与财务处预算科联系。(具体部门编码调整,可参见附件”新旧部门编码对照表”)

2.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起,校内在职人员自学校取得的各项收入,在“个人收入申报系统”中,需按“其他工薪收入”申报发放。

3.对使用网上报销系统报销的,财务处设置了三台“网报凭单自助投递机”,分别位于新校区B1楼一楼财务报账大厅门口、校本部南院主楼二楼西侧、校本部北院校园一卡通中心自助区,投递机均为24小时自助投递,欢迎大家使用。

4.如有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

联系方式:

预 算 科: 张寒蒙 5079496

校本部会计科:耿立民 5077336

新校区财务科:路秀平 5073022

医学部财务科:袁宛晨 5075646

会计服务中心:赵运钗 5079501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11日

附件:新旧部门编码对照表

fujiandzb.docx


作者: admin 2019-03-11 08:03:4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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