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方案》(校财字〔2018〕2号)工作安排,目前已按新制度核算要求,初步完成各项转换和对接工作。现就2019年财务报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19年3月13日起,开始办理报销业务。
二、报销方式
1.师生可就近到各校区财务报账大厅,或选择通过网报凭单自助投递机,采用投递方式办理报销业务。
2.2019年,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继续提供上门收单服务。业务量集中的学院(部门)可提前预约,我处将派专人上门审核、收取报销票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19年财务系统中部门、项目编码进行了调整,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可登陆“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具体情况,如有问题可与财务处预算科联系。(具体部门编码调整,可参见附件”新旧部门编码对照表”)
2.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起,校内在职人员自学校取得的各项收入,在“个人收入申报系统”中,需按“其他工薪收入”申报发放。
3.对使用网上报销系统报销的,财务处设置了三台“网报凭单自助投递机”,分别位于新校区B1楼一楼财务报账大厅门口、校本部南院主楼二楼西侧、校本部北院校园一卡通中心自助区,投递机均为24小时自助投递,欢迎大家使用。
4.如有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
联系方式:
预 算 科: 张寒蒙 5079496
校本部会计科:耿立民 5077336
新校区财务科:路秀平 5073022
医学部财务科:袁宛晨 5075646
会计服务中心:赵运钗 5079501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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