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滞留截流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冀教财〔2018〕28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单位报送的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情况表,请相关单位填写并报送《2016年河北大学“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建章立制清单》(附件1)。
二、认真梳理你单位2016-2017年以来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照2016年学校《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并填报《滞留截流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统计表》(附件2)。
三、针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四、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时间截止6月底。
请各经费归口部门将填报的报表、自查报告以及制定修订的制度等材料,于2018年6月12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发送至hbucwc@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综合科(主楼1126),联系人:朱合猛,联系电话:5079499
附件1.2016年河北大学“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建章立制清单.xlsx
附件2.滞留截流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统计表.xlsx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6日
版权所有 © 河北大学财务处
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