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学期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资产处置工作安排,现开始2017-2018学年春学期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如下:

1、5月2日-11日,各单位在“河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需报废资产的处置申请。

2、5月14日-18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在系统中进行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审核后,由使用单位打印《资产处置报告单》,组织专家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签字盖章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综合实验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废资产论证,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专家鉴定小组不少于3人,单数;含大型设备的不少于5人,所涉及专业的专家(副高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

3、5月21日-30日,各单位将待报废资产集中放置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进行实物查验。

4、6月,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组织进行后续报批、公开处置等工作。

联系人:门 宽、张天舒;联系电话:5079509。

特此通知

附件:国有资产最低使用年限.docx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日





作者: admin 2018-05-02 22:59:56发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