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放管服”的要求,为激发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学校于2017年12月29日制定了《河北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新的分配方案制定后,学校的绩效工资发放方式、发放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便于各单位及时、合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2017年度高端科研奖励于3月起开始发放,财务处将依据人事处提供的信息予以发放。
2、报送格式:各单位申报发放的绩效工资请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由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审批章和公章。(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hbdxcwc1132@126.com,纸制版报送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4、年终可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一次年终奖励性绩效,请各单位充分考虑每人全年预计收入进行合理申报,掌握好工资发放节奏。
发放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会计核算科李宇峰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079610。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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