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教职工使用公务卡办理报销事宜,2014年6月以来已办理公务卡的(公务卡已拿到),需先到财务处预算科(1128室)登记公务卡卡号信息,方可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7月15日
注:公务卡信息已登记过的,可直接到财务处会计科(1131室)办理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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