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管理处及相关建设单位: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编制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费额度
1、2016年各学科具体建设经费额度,暂按照2015年预算下达数编报,具体项目额度参看附件1。
2、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要求,项目预算经费安排与上年执行挂钩。根据2015年上半年和10月底支出进度测算扣减系数,相应核减2016年项目资金预算。其中,2015年上半年进度未达到60%部分占权重的30%,2015年10月底进度未达到90%部分占权重的70%,即:
扣减比例(%)=100%X[(60%—X)/60%×30%+(90%—Y)/90%×70%]
X=单位2015年6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Y=单位2015年10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3、2016年经费预算额度,以财政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编报内容
参考附件2,“2016年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填报模板”(暂定)填报。其中:
1、预算支出,参考提升综合实力-项目计划表格式填报,各项支出内容必须详细列明相关信息,并按轻重缓急顺序排序。
2、政府采购,按照支出内容及《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冀财采[2013]11号)规定填报。
3、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参考2015年编报。
三、时间要求
各项目建设单位,请将填报好的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管理处;学科建设与管理处汇总后,于8月5日前报财务处预算科。
四、其它事项
因财政部门尚未下达2016年预算具体填报格式,如需补充填报其它内容材料,另行通知。
近年来,财政部门在资金支出进度、绩效评价方面政策要求愈加严格,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在统筹考虑目前学科条件基础上,科学谋划2016年具体建设内容,将经费预算作细、做实,落实财政各项资金管理要求。
财务处
2015年7月14日
附件:
2016年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经费预算额度表(暂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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