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提升综合实力资金项目预算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批复,2015年“提升综合实力专项资金”各具体项目经费额度已确定,请各单位依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经费额度,组织各具体项目的论证,确定2015年度经费支出预算。

原6月3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启动2015年“提升综合实力专项资金”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进度等内容保持不变。

各项目建设单位在“2015年支出预算”确定后,要按国资处通知要求,及时向国资处申报招标采购相关材料。

2015年“提升综合实力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额度,另文通知到各经费主管部门。

财务处

2015年6月19日


作者: admin 2015-06-19 11:21:3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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