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规定及河北省统一部署,我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3日起,原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停止使用,原税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后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河北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30000401705060U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银行账号:0409002009249036370
开户行行号:102134009555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办公电话均可)。
二、自11月6日起,恢复对外开具发票业务。
三、11月2日(含)前从外单位取得的按旧税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正常报销。
四、如有问题,可咨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5079497。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各位老师,也请各位老师互相转告,以免影响有关事项的办理。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3日
版权所有 © 河北大学财务处
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