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以及国库支付截止时间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年终财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工作
1、各校区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上午,请手中尚有票据没有报销的教工,抓紧时间办理审批和报销手续。
2、2016年开始报销时间,依据省教育厅决算安排,另行通知。
3、暂停报销期间,各单位确需办理紧急借款业务的,须经本单位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二、科研结余统计工作
请科技处、社科处,统计已经办理结项手续科研项目的经费余额,并于1月4日前,将相关数据信息报送至财务处。
三、基建与维修付款工作
请各主管部门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2016年1月30日前拟付款的基建项目和维修工程相关资料报送财务处,具体材料包括:
1、2016年1月30日前年终付款计划;
2、项目付款申请报告和相关工程资料;
3、学校已经立项的在建基建、维修项目,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报送已完成工程量的初步审核材料。
四、票据清理工作
请各票据领用单位,请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领取的各类收费票据整理汇总后,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或续借手续。
五、2016年支出预算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2015年各类经费拨款额度,拟定2016年经费支出预算和相关政府采购计划等内容,安排大型仪器设备等各类论证工作,确保2016年资金支出进度按计划进行。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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