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省教育厅巡视整改方案,根据学校的安排,审计事务所对我校的经济活动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提出的极个别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及时冲还借款的情况,现请有借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河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及借款单的承诺,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还借款的相关手续。
注:借款名单送达各单位。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5日
版权所有 © 河北大学财务处
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