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的通知

为充分利用各校区财务资源,缓解校本部报账压力,缩短教职工报销等待时间,即日起以下经费可以到新校区财务部、医学部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1、各院、部、处等正常经费的报销,包括日常经费、教学业务费、研究生业务费、学生经费、预算外经费。
2、科研经费;除2015年以国库额度形式下拨的科研经费 (科研项目卡片上标注的部门编码为“ 2050 ”)外,凡归口科技处和社科处管理的纵向、横向科研经费。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4日


作者: admin 2015-11-04 11:11:1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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