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对“三公”经费和培训费、会议费管理要求,按照《河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等文件规定,2016年我校培训费、会议费实行限额管理,相关内容必须按计划列支,经费支出不得突破年度预算。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对拟在2016年使用学校经费安排培训或会议方面的支出,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报《河北大学2016年培训费使用申请表》(附件1),《河北大学2016年会议费使用申请表》(附件2)。
二、学校将在上级部门批复的预算限额内,对各单位报送的2016年培训费和会议费的预算,统筹考虑。对未列入学校计划,以及实际开支与预算内容不符的培训和会议类支出,2016年将不予以报销。
三、各单位在填报2016年经费使用申请表时,请认真阅读《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14号),《河北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字〔2015〕2号)中对培训费和会议费的相关管理要求,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开支范围内填报经费申请表。
四、报送时限和要求。请各单位在10月16日前,将填报好的经费使用申请表,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主楼1128房间,联系电话5079496)。
五、2016年专项经费和科研经费中涉及的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附件:
财务处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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