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专项资金问题清理的通知要求,请各经费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对2015年12月以来,自己发现的,涉及“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工作”方面的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填报《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发现问题统计表》。按照教育厅要求,本项工作实行周报制度,请各单位在每周三中午12点之前,将本周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之前有关问题线索处置进展填报统计表,上报至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没有发现问题线索的无需上报),由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综合科(主楼1126室)。
联系电话:5079499。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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