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同学交纳2016-2017学年学费、住宿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交费(具体交费程序详见附件)。同学们可以通过平台方便、快捷、安全的完成交费,并可实时查询所有应交费项目及已交费情况。
二、交费时间
2016年7月5日—2016年8月28日
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工作,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本科生文史哲专业(汉语语言文学、历史学、图书馆学、档案学、教育学和哲学)学费 | 元/生、年 | 45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本科生艺术类专业学费 | 元/生、年 | 85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专业学费 |
元/生、年 | 1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5)170号 |
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本科生学费 |
元/生、年 | 2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5)160号 |
本科生其他普通专业学费 | 元/生、年 | 5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民办公助二级学院学费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博士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10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4)1号 |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 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8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4)1号 |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 研究生学费 |
元/生、年 | 7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14)1号 |
工商管理硕士 | 元/生 | 35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公共管理硕士 | 元/生 | 32000 | 学生 | 冀价行费(2008)42号 |
(二)住宿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宿舍人数 |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
校本部学生公寓 住宿费 |
元/生、年 | 500 | 学生 | 8人间 | 冀价行费字(2003)16号、(2003)72号、(2005)13号、(2005)67号、(2007)19号、(2008)6号、(2011)1号、(2013)3号、(2014)20号、(2008)5号 |
600 | 学生 | 竹园8人间 | |||
800 | 学生 | 6人间 | |||
1200 | 学生 | 4人间 | |||
新校区学生公寓 住宿费 |
元/生、年 | 800 | 学生 | 6人间 | |
1000 | 学生 | 信佳公寓6人间 | |||
1200 | 学生 | 4人间 | |||
医学部学生公寓 住宿费 |
元/生、年 | 800 | 学生 | 6人间 |
四、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
为及时、准确进行汇款确认及结算,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汇款:
本科生、研究生
户 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264039993
行 号:102134009555
工商学院学生
户 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300015026
行 号:102134009555
五、其他事宜
(一)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学生交费信息转教务处及研究生学院,按规定进行学籍管理,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费。
(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汇款凭证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办理款项结算。
(三)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附件: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研究生学院 工商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 6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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