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12月27日通知要求,请各项目单位填报2016年“预算项目资金支出、结转、收回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详细情况请参见教育厅通知(附件2)。
填报好的报表须经项目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请各业务主管部门务于28日上午,将报表及佐证材料汇总后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
财务处联系人李兆涛,联系电话5079496。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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