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第一次改派在每年七月初开始(具体时间待定),报到证改派完成并下发的时间为7月中旬。
第一次改派由学校集中办理,之后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情况多次受理改派工作(一般半个月完成一次),具体时间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官网的通知。
一、到中央直属单位、河北省直属单位、河北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北京、杭州、深圳、上海、南京等地还需提供接收函)等材料上交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
二、毕业生之前有就业单位本次需改派至中直驻冀、省直企业的,需将原单位解约函、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上交就业指导中心。
三、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正式考试录用名单复印件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改派手续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
四、到河北省各区市(含定州市和辛集市)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例如:某毕业生与保定市属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则需要持三方协议和报到证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注意:
报到证的有效期限(报到时限)一般为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如08届毕业生有效期限至到2010年6月30号,09届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类推),超过两年将不能进行改派。(个别地方的有效期限为3年,具体情况询问省人社厅。)
毕业半年内学校可负责改派报到证,超过半年则需自己持相关材料进行改派(自2019年1月1日起,2018届毕业生需自行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到河北省各市级或直辖县的单位的,去当地人社局改派即可,其他的一律去石家庄省人社厅改派。且在报到证的两年有效期限内,毕业生只有两次的改派机会,若毕业超过两年,或毕业两年内改派超过两次,之后再进行的程序为人事调动而非改派,具体程序询问工作单位或当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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