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全省众创空间发展,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印发了《河北省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方案,省级财政将安排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资助资金,按照“省级引导、市级为主、公开普惠、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并与试点市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方案明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大学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试点市”辖区内众创空间中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重点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

资助资金优先资助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省(区、市)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团队,其他各类、各级、各地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团队,已有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介入的项目团队。资助项目需经专家评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遴选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高、本级财政专项投入高的设区市列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试点市。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试点市的参考指标包括:市政府是否制定、出台促进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否开展了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拥有一批市级众创空间及省级众创空间;是否拥有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形成了一批成功从众创空间进入市场开展商业化运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是否设立了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资助专项资金、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是否拥有一批知名创业导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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