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容东城市管理工作,充实综合执法队伍力量,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容东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岗位空缺情况和队伍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容东片区综合执法辅助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相关业务水平。

(二)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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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日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7.雄安新区范围内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9:00-8月19日17:30。

3.报名网址:https://bdywrdzp202301.ibaoming.net/

4.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5.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准考证打印和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4.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5.参加考试人员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嘉奖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获得三等功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8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退伍军人曾在部队获得嘉奖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获得三等功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8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最高加分标准(10分)。

(三)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退伍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综合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党员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综合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报名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后须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剂;若不服从调剂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直至满足岗位需求为止。

三、相关待遇

1.按照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2.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统一发放四季制式服装及标识。

四、注意事项

1.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953889、0312-790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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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以报名培训等为由收取费用,请警惕,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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