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2024年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招聘
发布日期:2024-03-21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成立于2020年6月,为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学科群的实体机构,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以生物学为牵头学科,以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光学工程、药学、临床医学六个一级学科为支撑。学科群立足白洋淀流域生态系统研究,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多学科、多角度研究优势,共同发力推动一流学科突破。根据《河北大学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及需求人数
1、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如下:
岗位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20 |
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项目管理科研助理 |
1 |
1.专业不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文字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能够撰写相关文件材料; 3.具有突出的人际沟通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要求工作态度积极认真。 |
1.协助做好项目管理制度、评价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2.协助做好研究院项目立项、预算编制、结题等项目管理工作,对接研究院相关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团队等,跟进并监督项目研究进度、经费支出进度; 3.能较好完成研究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等。 |
39 |
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综合管理科研助理 |
1 |
1.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或往届生。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文字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能够撰写相关文件材料; 3.具有突出的人际沟通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要求工作态度积极认真。 |
1.负责组织协调研究院交流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定期形成汇报材料; 2.协助做好项目文件的保管、归档等工作; 3.承担研究院安排的行政管理工作。 |
40 |
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对外合作科研助理 |
1 |
1.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或往届生。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文字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能够撰写相关文件材料; 3.具有突出的人际沟通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要求工作态度积极认真。 |
1.能协助完成接待来访团、外出调研等工作; 2.负责研究院国际交流项目的宣传与对接; 3.负责有意向与我院合作的国际、国内项目的接收与整理; 4.较好完成研究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等。 |
2、 应聘学生根据应聘岗位将材料发至smls@hbu.edu.cn
3、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科研助理+岗位号”命名。
4、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每页需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具体有:
1、报名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
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或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对于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5、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资格审查
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对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为线下面试,考核内容、标准由研究院制定并具体执行。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合同续签。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312-5073506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