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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图书馆向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开展社会服务协议签署

2021-07-28

7月21日,河北大学图书馆向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开展社会服务签约仪式在保定市高新区税务大厦举行。河北大学图书馆馆长张如意、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副局长张雪梅及相关人员出席。

张如意向保定市税务局介绍了河北大学图书馆概况和社会服务情况;张雪梅对河北大学图书馆表示了感谢并阐述了此次合作的重要意义。之后,双方签署了《河北大学图书馆向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开展社会服务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2015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要求,高校图书馆应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发挥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用户的服务。此次,河北大学图书馆向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开展社会服务协议的签署,是我校图书馆面向社会用户提供服务的有益尝试。

(图书馆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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