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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

2018-08-03

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8〕34号

关于加强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省委及学校党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进行。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其它各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换届工作的规定,增强纪律观念,严守纪律规定,筑牢纪律防线。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换届纪律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本通知精神,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见附件内容)要求和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所有参加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的人员和有被推荐资格的人员,要把换届纪律和规矩向干部说清楚、讲明白,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坚守党性原则,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严肃换届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依规参与竞选与投票,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严肃换届纪律。换届选举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意义重大。全校上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和学校党委意图,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严格贯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讲规矩、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不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诽谤或中伤他人、扰乱视听,不听信、传播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四、严守工作纪律。为保证学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所有现职领导干部在未接到新的任职通知前,必须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做好岗位工作。要提高认识,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不允许渎职、失职。严禁在换届期间和领导职务变动、调整期间突击花钱、突击进人。任免通知下达后,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就职。为保证本单位工作持续稳定,前任领导离岗要认真做好总结和与新任领导的交接工作。

五、严查违纪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委组织部要及时主动地做好换届期间的举报的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及时查办,对查实的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严肃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校纪委举报电话:5079650

组织部举报电话:5079439

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附件

中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具体内容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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