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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我校成功举行

2017-08-30

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河北大学主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于8月26日至27日在我校召开。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环保组织的300多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河北大学党委书记郭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期间,首先召开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二届(总第五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研究会负责人,通过了《研究会章程》修正案、学术委员会、顾问和秘书处组成人员名单等事项。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代表当选为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孙佑海、陈德敏等20人以及全国人大有关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的代表当选为副会长,武汉大学秦天宝教授当选为秘书长(兼),蔡守秋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学术研讨阶段,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河北大学孟庆瑜教授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一冉法官先后作大会主旨报告。另,4个分会场分别围绕“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法律问题”、“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及其他问题”等主题进行了三个时段的专题交流与研讨,广大与会代表踊跃发言,深入讨论,达成广泛共识,取得丰硕成果。

本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开启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自身建设与学术发展的新征程,为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国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汇聚了学术力量,指明了发展方向。

(政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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