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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3项教学成果奖获批为省级奖项

2017-03-07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冀教高〔2017〕2号),经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省属院校(含学会、社会团体)获奖名单,由我校教务处、工商学院和省高教学会上报的13项校级成果奖荣获省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省本科高校2011年以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经过校内申报、评选、公示,最终推荐校级一等成果奖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高教处组织全省范围的评审。

希望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运用,结合学校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探索,大力倡导理论与实践创新,进一步开拓思路、凝聚智慧、凝练成果,全面提升我校教学研究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 工商学院 省高教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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