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由河北省财政厅、科技厅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来我校进行现场督查和指导工作。党委常委、副校长康书生会见了督查组一行。
督查组听取了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处长张静对修订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内部报销规定、内部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汇报,并重点就科研经费、政府采购等广大教师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核对了我校承担的在研省级财政科研项目情况。座谈会上,财政厅张学军处长肯定了我校关于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他指出,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解放思想,让河北省的各项财政科研政策切实落地,充分调动教师科研人员干事业的积极性。同时还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了建议。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相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