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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章程》正式核准生效

2015-01-22

《河北大学章程》经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社会公示,并经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26日予以核准(【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号】),同日起正式生效。

大学章程是大学治校的总纲,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颁布后,适逢我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学校领导班子希望通过制定大学章程,确定发展定位和奋斗目标,确立治校方略,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勾画清晰的战略图景。希望通过制定大学章程,强调以人为本的治校理念,明确师生的权利及保障机制,弘扬学术本位和学术自由,塑造和彰显大学精神。希望通过制定大学章程,促进学校治理向法治化迈进,实现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河北大学章程》共八章八十一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学校的根本任务和发展定位。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载明了学校各类组织机构及职能权限。第三章教学科研机构,明确了学院等二级单位管理体制和主要职责。第四章教职员工,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措施。第五章学生及校友,对学生的权利义务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把校友和校友会写入章程。第六章,对学校资金来源和使用、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确定了科学的原则。第七章,将校训、校风、校徽、校歌、校庆日等重要事项明确、固定下来。第八章附则,说明了章程的生效、解释及修改程序。

《河北大学章程》的颁布实施,将有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学校将以章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据章程清理校内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管理、推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有特色、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目标的如期实现!

(发展规划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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