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4 15: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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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研究,第三学年九月份,学生可在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为保证
2015
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2015
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在
2017
年
9
月开学后进行,并于
9
月底前完成。
三、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一般为
5-7
人)和监察小组(不少于
5
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监察小组成员应吸收本学院各专业学生参加。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各专业转出人数和接收计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确定接收计划时,要考虑专业人数不能突破该专业当年的招生计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
艺术类专业学生与普通类专业学生之间不得互转;
艺术类专业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与动画四个专业可互转,戏剧影视文学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可互转,其他艺术类专业不得转专业。
2.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之间不得互转;
3.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4.
有过考核违纪、作弊行为的。
(四)录取规则
学院需依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成绩明确具体录取规则。
(五)工作程序
1.
九月开学初,学院在院内公布各专业转出人数、接收计划。
2.
公布学生成绩排名。
3.
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
4.
学院依据录取规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于九月底前报教务处。
5.
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6
.
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各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应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涉及到学生成绩、专业排名、转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时,须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各专业转出人数、接收计划公布后,不得进行更改。
(四)学校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前,不得安排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学习。
(六)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好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17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