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奖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39〕19号),以及《河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校政字〔2021〕21号)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的,不享受国家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如有违法违纪的,撤消记录后方可申请;
3、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考勤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40%以内;
5、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
6、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足额缴纳学费;
7、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学术硕士3年,专业硕士2年。
三、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1.依据当年学校分配名额。
2.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四、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评奖标准如下: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申请者优先;
2.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及授权专利等必须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用于评审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授权专利的有效时间范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所提交的获奖成果只享受一学年此奖项的参评,不得重复使用。
4.成果刊发(见刊),截止日期以研究生院正式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5.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原则如下:评奖实行百分制原则,其中学习成绩占比30%,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项目、参赛作品获奖以及科研贡献等)占比70%。
计算公式为:总分=学习成绩×30%+(科研成果+科研贡献)×70%
学习成绩=上学年所有学习科目成绩(不包括政治、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科目总门数。
学术成果:主要指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研项目、发表实习作品以及学术成果获奖等情况。
科研活动贡献:积极参加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担任研究生培养活动秘书、会议志愿者等工作每次不超过0.3分;协助相关管理人员,为学院科研活动创造良好氛围,积极努力,做出贡献者,最高不超过2分。以上均由相关负责人出具证明。
6.量化评分细则
第一、发表学术论文,对应分值如下:
刊物级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学校规定的顶级期刊、权威期刊 |
40 |
30 |
C刊、认定专著 |
30 |
15 |
C扩 |
20 |
10 |
中文核心期刊 |
10 |
5 |
其它公开出版期刊 |
2 |
注:顶级期刊和权威期刊参照我校社科处公布最新的《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中相应期刊。C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收录的学术论文(CSSCI),《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发表时的刊物级别为准)。
研究生参加全国学术会议(中国新闻史学会及其二级学会主办),大会提交论文并录用1分,有发言的,发言一次计2分,累计不超过10分,需有相关证明。学术论文在学术会议上获奖的,得分分值参照参赛作品获奖(厅局级)相应对待。论文集公开出版的,比照中文核心期刊对待。未公开出版的不计。
学术论文获奖的,得分分值可按相应分值的高一档分值计算;翻译作品的得分分值按低一档分值计算。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可参照学校规定加分。
在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署名中,导师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第二的研究生按署名第一计算分值,署名第三的研究生按署名第二计算分值,依次类推。
一人发表多篇论文的单项最高分为A1,次高分为A2……,最后得分A=A1+A2+A3+A4+0.3A5+0.2A6+0.1A7
第二、参加科研项目(B),对应分值如下
名次 分值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2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100万元以上) |
40 |
30 |
20 |
10 |
5 |
国家级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1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50万元以上) |
30 |
20 |
10 |
5 |
3 |
省部级重点项目(自然科学6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30万元以上) |
25 |
20 |
10 |
7 |
2 |
省级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2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5万元以上) |
20 |
15 |
5 |
2 |
|
厅局级重点项目 |
15 |
10 |
3 |
1 |
|
厅局级项目或横向课题(自然科学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3万元以上) |
10 |
5 |
2 |
||
校级课题(仅限申报中级职称人员) |
5 |
3 |
1 |
研究生参加课题,须提供课题立项书或结项书等材料,有明确文件证明本人参与课题研究。一人参加多项课题的,单项最高分为B1,次高分为B2……,最后得分B=B1+0.3B2+0.2B3+0.1B4
第三、实践作品(C),对应分值如下
媒体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国家级媒体 |
10 |
5 |
省级媒体 |
5 |
2.5 |
市级媒体 |
2 |
1 |
注:国家级媒体指中共中央办公厅网站、国务院网站、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国家级媒体网站降一级处理;省级媒体指国家各部委所属媒体,各省、直辖市的党报、电台、电视台;市级媒体指各地级市的党委和政府网站、党报、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按照影响力划分,商业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腾讯、网易主页发布按照省级媒体级别认定,其它省级机关网站、商业性门户网站二级版块发布级别按照市级媒体进行认定。博客、微信等自媒体作品不予认定。学生作为实习生发表实践作品未署单位名称,需实习单位开具证明为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一人发表多篇作品的单项最高分为C1,次高分为C2……,最后得分C=C1+C2+C3+C4+0.3C5+0.2C6+0.1C7
学术硕士只计算国家级媒体实践作品,其他级别不计。
第四、参赛作品获奖(D),对应分值如下
排 名 级 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国家一等 |
35 |
30 |
20 |
15 |
10 |
5 |
3 |
国家二等(含河北省省长特别奖) |
30 |
25 |
15 |
10 |
5 |
3 |
2 |
国家三等(省级特等) |
25 |
20 |
10 |
5 |
3 |
2 |
1 |
省部一等 |
25 |
20 |
10 |
5 |
3 |
2 |
1(含8-10) |
省部二等 |
20 |
15 |
5 |
3 |
2 |
1 |
1 |
省部三等 |
15 |
10 |
3 |
1 |
1 |
||
厅局一等 |
5 |
3 |
2 |
||||
厅局二等 |
3 |
2 |
1 |
||||
厅局三等 |
2 |
1 |
获奖依据举办级别认定,科技竞赛项目参考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目录(以研究生院正式通知公布目录为准)。研究生须提供参赛作品、活动通知和获奖证书。一人获奖的单项最高分为D1,次高分为D2……,最后得分D=D1+0.3D2+0.2D3+0.1D4。
第五、科研活动贡献总分不超过15分。分值如下:
担任研究生培养活动秘书、会议志愿者等工作每次不超过0.3分;
积极参加服务学院大型学术活动等实践,服从指挥,积极工作,担任志愿者每次计0.3分。积极参与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担任秘书每次计0.3分。由相关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
热爱集体,积极服务学院,在日常研究生教学科研活动中,协助老师完成指定工作,为研究生科研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做出贡献者,最高不超过2分。由学院相关部门提供证明。
(四)备注
1.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2. 本规定未尽事宜及评定中出现的问题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