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2号)》和《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栋科
成员:朱鹏举石绪亮赵娟
二、毕业论文过程管理
(一)选题
1、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并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请表》3月1日前)。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审题,并填写审题意见,汇总后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批准通过者方可列入课题计划。
2、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3月8日),经系审核,学院审批后向学生下发执行。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相应程序审批。
3、选题结束,由学院汇总情况并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报教务处备案。(3月18日前)
(二)指导过程
1、开题。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于3月6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各系需在3月10日前完成各专业开题工作。
2、各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于5月1日前完成论文写作,指导过程做详细记录,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情况记录》
(三)论文检测
根据学校安排对全部本科生毕业论文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时间和格式要求见学校具体通知),文字复制比高于30%者不能参加答辩。
(四)论文评阅
答辩前(5月10日前)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定标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写出评语,给出成绩。评阅教师由各系答辩小组指定,指导教师不能兼任所指导学生论文(设计)的评阅教师。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一般由封面、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几部分构成,各部分具体要求见《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见附件)。
毕业论文(设计)全文一般应在8000字以上。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10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外文文献,并应完成一篇外文文献的翻译(特殊选题除外),译文要求内容准确、语言流畅、文字规范。
四、答辩
(一)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院将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要求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
3、经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不合格;
4、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
5、有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设计)等行为。
(二)各系于4月20日前确定答辩分组安排,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成员必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方法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计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优秀(总评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0%-15%)。
(四)答辩秘书应做好答辩记录完成相关统计录入工作。
五、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及材料提交
(一)答辩后由系主任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录入毕业论文成绩。
(二)学生需要按学校要求的格式打印毕业论文终稿及相关表格,并按学校装订目录装订后交给自己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审查无误后交到所在系,系主任查阅后统一交学院教学秘书。
(三)终稿及所有毕业论文过程表格的电子版由各班学委收齐汇总后交学院教学秘书。
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
各专业成立检查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进行工作普查。普查内容包括:课题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教师到位及指导作用、学生出勤情况、答辩和成绩评定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等。对发现的问题,应责成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对本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估,写出评估分析报告。抽样评估比例为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50%。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在质量检查与评估基础上及时做好书面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概况、选题分析、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将书面总结报告于每年9月底前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备案。
七、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