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字〔2021〕50号),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我院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程序
我院党委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工进行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各位教职工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做好个人师德师风总结。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考核内容,确定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等次。
2.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评聘、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的首要条件。
四、材料提交
请位教职工于2022年1月4日前将《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2,三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交至学院办公室208室。
注意:请各位老师完成填写以及自我总结、被考核人意见部分。
联 系 人:高敬旗
联系电话:5079334
附件:
附件1: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docx
附件2: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doc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