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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学期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14:49:30 作者:本站编辑

2023届本科毕业班同学: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育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对本科实习教学工作进行管理,保证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4号)文件要求,现将下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长:共6周。

二、实习方式:毕业实习采取学生自主分散实习和学院统一安排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自主分散实习即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结合本专业特点,在学校、教育培训类公司、社区等开展教学、管理、咨询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工作。学院统一安排集中实习即学生返校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到保定市中小学、校内职能部门等单位进行实习。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开展实习即可。

三、为了保证学生安全,规范实习管理,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需要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填写《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和实习单位各留存一份)及《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自主实习。

四、实习过程管理。学生提供的实习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务必真实准确,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会不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实习期间学生需向指导教师提供至少一次书面的中期汇报材料(附实习期间照片)。

五、实习结束提交材料要求:学生需在4月15日前上交《实习鉴定》(一式两份)(见附件)和《实习报告》一份(见附件)。“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栏必须要有实习单位签字盖章,“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各专业系主任)填写。《实习报告》的字数不少于2500字,全部要调整好格式后打印。

附件:

教育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申请表.doc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doc

实习回访记录.doc

中期汇报.doc

《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doc

实习鉴定模板.doc


教育学院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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