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21年维修类项目专项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维修工作安排和我校实际情况,基建处现启动校内维修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研究定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维修专项论证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全面排查本部门基础设施基础上,根据《河北大学维修工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维修工程申请及立项要求,对必要维修事项进行申报,不得申报脱离基础条件或应由部门经费安排支出的项目。申报维修专项的单个项目申报经费额度一般应在20万元以上。

二、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由中层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做到预算批复后即可立即执行。申报多个项目的,须根据轻重缓急,列明申报顺序。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项目准备详细的论证材料(影像、文字等,可制作成PPT格式),内容应简明清晰、重点突出。

三、申报单位须在2020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项目名称、概算、维修内容等资料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基建处209室。待项目论证通过后,按照学校要求,各单位需填报“项目预算申报书”,具体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董庆辉

联系电话:5079534

基建处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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