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正文
教务处总体职责
日期:2021-10-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执行学校决策,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制定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教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2、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研究工作,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理论,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和管理工作,以及教学成果奖的培育、评选与推荐工作;

3、负责本科教学经费管理工作,制定教学业务费年度预算及分配方案,负责教学专项经费的统筹规划、使用监管与经费审批;

4、负责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和委员遴选、推荐工作;

5、负责本科教学建设工作,专业、课程、教材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指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6、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以及本科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

7、负责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维护教学数据,下达教学任务,组织选课、管理成绩和认定学分;负责教学工作量核算与绩效考核;负责教室调度管理。

8、负责本科教学秩序保障工作,组织各级各类考试,加强考风、学风、教风建设,处理教学突发事件、教师教学事故和学生违纪作弊。

9、负责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以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10、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11、与有关部门协同,规划、建设、管理、使用教学基础设施,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学需求;做好津贴分配制度改革、职称评审等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一条:综合管理科/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