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现进行2011-2012学年春学期预开设课程准备和调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调整
根据教学需要,2008级和2009级学生继续使用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2010级和2011级学生则使用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需对新版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年级、各专业2011-2012学年春学期计划开设课程进行仔细核对,如需调整,请认真填写《河北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二、新开设课程申报
新开设课程的申报包括校级和院级两种。申请新开设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要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各教学单位申请新开课程,需向教务处提交《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新大纲要求,编写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经批准后方可开设。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9月27日(周一)上午11:30之前,将《河北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jiansheke@hbu.edu.cn。
《河北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
教 务 处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