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的通知》(冀教高[2013]11号),现将我校调整后本科专业信息予以公布,各学院根据专业调整结果,对相关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本科专业信息调整情况
本次本科专业调整撤销了“思想政治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拆分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其它专业涉及“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类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等多种信息的变化,具体调整结果详见《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2012年)》(附件1)。
经对应调整,我校保持原有的87个本科专业和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总体数量不变,涵盖学科门类由原来的十大学科门类增至十一大学科门类,各学科门类所含专业数量也有了一定调整,学科专业整体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2013年起,本科专业的招生培养依照新目录专业情况执行,目前在校生的培养仍按原专业执行,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各学院根据专业整理结果,对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依培养需求进行修订或微调,积极引入教育教学先进理念和改革经验,强化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修订或微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各项要求按照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文件执行,沿用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
2.在现有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仅对个别课程信息进行调整的,填写《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调整后该专业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
3.在现有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调整课程信息较多或需重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直接提交修订后该专业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
4.仅因专业名称、类别、专业代码等信息变化,不需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学院需撰写情况说明不予调整培养方案。
(二)材料报送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相关材料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请务必于4月24日(周三)下午5:30前交教学建设科(成教215室),并发送电子版至jiansheke@hbu.edu.cn。
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2012年)
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