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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下半年拟出版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写审核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2023年下半年拟出版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1.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河北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教材“凡编必审”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国教材〔20212号)文件精神,在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等育人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

3.严肃教材编写审核工作,规范教材编写工作程序,落实教材编写工作要求,保障教材编写质量。

二、工作程序

1.教材主编教师填写《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表》《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汇总表》,提供教材完整书稿。

2.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教材编写审核工作会议,对教材编写团队和教材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教材知识性、科学性方面,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3.未经审核和公示的教材(新编或修订)不得纳入学校教材选用和职称评审教材等审核范围。

三、材料上报

各教学单位于614日(星期三)前将审核和公示通过的《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汇总表》《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表》和教材书稿全文,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材工作办公室(主楼605室),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教材书稿装入档案袋并注明教材信息。电子版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

联系人:蒋翠,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XX单位】2023年下半年拟出版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汇总表

2.XX教材》河北大学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表


教务处

教材工作办公室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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