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文件精神,在“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框架内,学校准备拨专款30万元,启动“河北大学精品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经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拟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一批精品教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 入选“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修订再版教材。
2. 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出版的教材。
3. 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项目的配套教材。
二、编写要求
1. 主编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除对本学科有较深造诣外,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良好的教学效果和较强的文字能力,对本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及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等方面有一定的独到观点和见解。
2.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参编人员由主编从担任本课程教学的教师中选择。
3. 编者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编著的教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4. 教材应符合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中关于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
5. 教材应及时提供相配套的教学辅助资源。
三、立项数量与资助金额
上报数额不限。根据上报项目学校教材内容质量、推广价值和使用范围,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进行商议,遴选15-25部教材立项建设,资助金额总计30万元。
四、上报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5日(星期一)上午11点将《河北大学精品教材立项汇总表》(附件1)《河北大学精品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河北大学精品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syk@hbu.edu.cn,联系人:魏艳红,联系电话:5079747。
附件1:《河北大学精品教材(修订)(新编)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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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北大学精品再版(修订)教材立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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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河北大学精品教材(新编)立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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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