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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工作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3-03-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将做好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工作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肃考风考纪:

各教学单位应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组考原则,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河北大学监考守则》;加强对补考考生的诚信教育,要求考生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应考”,将学生违纪作弊现象杜绝在萌芽状态;加大考核过程中巡视检查的力度,为补考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核环境,确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具体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考场安排表》及《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学生名单》(详见附件)的安排及要求,及时通知考生及相关人员,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提醒考生务必携带考试证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无证件者不得入场

(二)开课单位教务科长于考试前一天到试卷印刷部门领取本单位试卷,试卷领取后与考场安排表认真核对,并在试卷袋内装进本单位的《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考场座次表》、《河北大学考场情况报告单》、《河北大学考场纪律》、《河北大学监考守则》等材料放到试卷袋内,核查、整理完毕后统一放到卷库,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通知监考教师具体的考试起止时间,并要求监考教师务必在黑板上写明;主监考教师于考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开课单位领取试卷及相关材料;其他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场清理考场、组织考生入场;监考教师务必认真检验学生的证件,要求学生在考场情况报告单上签名,未在考生名单中出现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合考场的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监考工作。

(四)以写论文、做作品、实验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由开课单位组织补考工作,考生直接与开课单位联系。

附:1.《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考场安排表》

2.《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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