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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河北大学课程考核题(卷)库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1-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实施“教考分离”,更加客观、公正地衡量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学校印发了《河北大学课程考核题(卷)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7]1号)。根据办法要求,现启动“河北大学课程考核题(卷)库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工作。学校拟投入专项资金支持题(卷)库建设。望各教学单位按照该办法的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梳理规划(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3日)

各教学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领会《河北大学课程考核题(卷)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要求成立题(卷)库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各学科专业骨干教师进行讨论、研究和论证,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梳理本开课单位所承担的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课程。根据课程本身的特点、课程建设现状、师资队伍状况等确立本次拟申报课程。各教学单位所申报课程掌握在上述总课程(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门数的6%-12%(各公共教学部不受此限制)。同时申请外购的课程门数不超过所申报总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

二、立项申报(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22日)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拟申报课程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1、确立各题(卷)库建设课程小组负责人,并填写《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立项申报书》。

2、开课单位题(卷)库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单位立项的课程进行评审,审核签署意见后,填写《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申报汇总表》,连同《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立项申报书》报教务处。

三、组织评审(2017年2月22日-2017年2月28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公布正式的立项课程。

四、题(卷)库建设(2017年3月1日-2017年5月21日)

题(卷)库建设课程小组按照命题规范进行题(卷)库建设,建设完成后填写《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自评、验收表》交开课单位。

五、开课单位及学校两级验收(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2日)

1、各单位题(卷)库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题(卷)库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填写《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自评、验收表》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验收,并填写《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自评、验收表》,验收通过后正式投入使用。

此项工作事关学校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大局。2017年是河北大学迎评促建年,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17年2月23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立项的《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立项申报书》及《河北大学题(卷)库建设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0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ieyuan@hbu.edu.cn。联系人:谢媛、范云茹联系电话:5079474、5079747。

附件:河北大学课程考核题(卷)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7年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河北大学课程考核题(卷)库建设项目评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周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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