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运行· 教学管理· 课程考核· 正文
关于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学及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05-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依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教学及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与考试安排

(一)教学与考试时间安排

全校各年级结课时间为第17周(2019年6月17日—23日),机动周为第18周(2019年6月24日—30日),期末考试周为第19周(2019年7月1日—5日),集中实践教学周为第20周(2019年7月8日—12日)。

(二)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课表安排,检查课程教学进度,凡因节假日等原因所误课程应提前做出补课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循《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26号)》的相关规定,全面组织本学期课程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鼓励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根据不同的课程性质及特点,探索灵活多样的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多元考核方式,不断推进考核方式改革。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本单位期末考核安排工作,排考时参照公共课排考安排,避免时间、地点及学生冲突。教务处从系统中统一导出考场安排表、考生名单,由学院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教务处汇总、公布,各学院接通知后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及时通知到考生及监考教师。

二、填报材料

(一)考前两周报送材料

至少考前两周将试卷、考场安排表及送取试卷登记表交试卷印刷部门,将另一份考场安排表、送取试卷登记表及本单位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交教务处205室。

(二)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报送《河北大学院级课程考核总结分析表》(见附件)。

三、考场管理

(一)监考教师务必在考场的黑板上,工整书写“遵规守纪、文明应考”、“严禁携带手机”和考试时间。认真彻底清理考场,保证桌面、桌膛内不留有书籍、纸张等。

(二)监考教师务必检验学生证件,严格整顿考场秩序。

(三)考场应满足考生隔位就座原则,要求做到单人单桌。

(四)各开课单位随试卷下发考场座次表(从系统中打印),监考教师据此安排学生的座位,不应由学生自行就座,并严格按照该表上的照片再次核对学生身份。

(五)打印各种表格的路径:考场安排表:统计报表—课程安排表;考生名单:统计报表—考生安排表;考场座次表:统计报表—考场座次表—照片座次表;监考教师安排表:统计报表—监考人员安排表。

四、其他要求

(一)各开课单位为每位监考教师下发监考人员安排表(从系统中打印)或监考任务书,据此通知教师具体的监考课程、监考时间及地点,并培训监考教师相关监考职责。

(二)已建立题卷库的课程,课程结课考核应从题卷库中抽卷或组卷,并填写《河北大学题(卷)库抽取登记签名表》,严格执行签字保密手续。

(二)请严格做好考试材料归档工作,考试材料由开课单位归档、保存。

(三)考核结束后各院教务科长填写《河北大学本、专科生专业课程考核缓考、违纪、作弊通知单》,于登统成绩之前通知登统成绩的教师。

(四)课程考核期间实行领导值班制,集中考试周期间各教学单位每天应有一位领导值班,处理考试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教务科长原则上不参加监考,负责组织具体的考务工作。

(五)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或考试证,一卡通丢失来不及办理的学生,或考试证丢失的学生,可到学生所在学院开具临时考试证参考。

(六)医学部各学院期末教学及考核安排参照此通知执行,并将《课程考核安排表》交教务处备案。

河北大学院级课程考核总结分析表

河北大学题(卷)库抽取登记签名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春学期第十六至十九周公共课程考核考场安排及报监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春学期课程考核安排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