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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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教学单位制定补缓考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有关要求,强化我校教风学风考风建设,针对各教学单位提出的补缓考改革建议,现将制定补缓考工作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全部必修课程。

二、制定原则

(一)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

从注重补考的终结性考核评价转变为注重重修的过程性考核评价对学生的引导作用,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提高教学资源使用率

可适当将补考通过率极低的课程占用的组考资源引导到学生重修教学工作中,避免教学资源浪费。

三、方案内容

(一)课程补考

充分考虑本单位课程性质特点、重修教学资源等,制定本单位补考政策。可全部组织、部分组织、全部取消课程补考。不得出现针对毕业年级学生组织的类似清考的政策。

(二)课程缓考

在课程补考政策调整后,应对课程缓考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三)实施时间

应明确方案的实施学年学期、适用年级等。

(四)质量保障

为提升长期教学效果,建议在后续教学过程中,采取灵活有效的学业质量保障措施,如加强对重修学生的辅导与帮扶,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重修通过率。

四、具体实施

本着“分类施策”原则,由各开课单位依照本次提交的方案自行组织实施补缓考工作,教务处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对考试组织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五、方案提交

请各单位于8月29日前将电子版补缓考工作方案发邮件至jwczxk@hbu.edu.cn,纸介材料由教学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秩序科。

联系人:解媛 联系电话:5079747。

教务处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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