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风考纪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运行· 教学管理· 考风考纪建设·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
日期:2021-04-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秋学期部分期末考试调整到本学期4月8-11日进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考风考纪专项整治成效,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考前宣传教育

要求各教学单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在考前召开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大会,将《河北大学监考职责》《河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河北大学考场纪律》《考核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分》(见附件1-4)等文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通过教学事故和违纪作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每一位教师学生,营造 “遵规守纪、文明应考”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考中巡视检查

(一)校领导全面巡视

考试期间,校领导将对三个校区各个考场开展巡视检查工作,严抓考风考纪。

(二)教学单位交叉巡视

学校督学联合学院领导、院级督导/学生辅导员交叉巡视考场,请各单位填写《巡视安排表》(见附件5)于4月5日中午12:00前将名单报教学秩序科。

公共课考试期间公共教学部主任或副主任应巡视考场,加强对公共课考试的监督检查。

在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教务处处理,并填写《河北大学考场巡视员记录表》(见附件6)交至教务处教学秩序科。

(三)视频监控巡视

考试期间,全面开启各考场视频监控功能,实行考试全程录像、动态监控、远程巡视。

三、考后及时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典型事迹或做法报教务处宣传推广。

附件:1河北大学监考职责

2河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3河北大学考场纪律

4河北大学考核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分

5河北大学考试巡视记录表

6巡视安排表

教务处 学生处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4日

上一条:关于期中、期末考试周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
下一条:严格课程考核管理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