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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行政部门聘任2024年书法统考监考教师的通知
日期:2023-12-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2024年书法统考工作安排,现将监考教师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1231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七一路校区

二、聘任条件

(一)监考教师应为本校在岗在编人员,校外人员不得承担监考任务。

(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工作流程。承担过往年艺术联考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的教师优先聘任。

(三)有直系亲属参加书法统考的教师不得承担本次监考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1)人数要求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并填写《监考报名统计表》(附件2)于1221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71010777@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主楼603室。

(二)监考教师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监考培训,完整观看培训视频并参加考核。不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三)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监考工作,应提前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常萌5079770

(四)面向各学院聘任监考教师通知将另行发布。


教务处

20231220


附件1《监考名额分配表》

附件2《监考报名统计表》



上一条:关于面向教学单位聘任2024年书法统考监考教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制定并落实2023-2024学年春学期开课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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