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2020年艺术联考工作安排,现将监考教师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7月10日,书法学(8:30—11:30),戏剧与影视学(15:30—18:30)。
二、聘任条件
(一)监考教师应为本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校外人员不得承担监考任务。
(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艺术联考工作流程。
(三)有直系亲属参加艺术联考的教师不得承担本次监考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1)人数要求,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并填写《艺术联考监考报名统计表》(附件2)于7月1日18时前发至教务处。
(二)监考教师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与监考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监考教师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应提前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监考名额分配表
附件2:艺术联考监考报名统计表